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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常识

无痛人流须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26日 点击数:
摘要:

适应症:
(1)妊娠10周以内自愿要求终止妊娠和/因其它医疗原因需终止妊娠且无负压吸宫术禁忌症。
(2)自愿要求麻醉镇痛,无麻醉药及全身麻醉禁忌症。

禁忌症:
(1)各种疾病的急性阶段。
(2)生殖器炎症,未经治疗。
(3)全身健康状况不良,不能耐受手术和麻醉。
(4)有麻醉禁忌症(过敏体质、过敏性哮喘史、麻醉药物过敏史)。
(5)术前未禁食、禁水。
(6)妊娠周数大于10周,或估计手术困难。
(7)严重心肺疾患,如严重心电图异常、心肺功能不全。
(8)术前两次(间隔4h)测量体温,均在37.5℃以上。

术前准备:
(1)术前受术者须签署负压吸宫术及麻醉知情同意书。
(2)对受术者做体格检查、妇科检查、测血压、呼吸、脉搏、体温和体重。
(3)须查尿妊娠试验,阴道分泌物检查、血常规、凝血功能、心电图和B超检查。必要时做乙肝表面抗原检查、肝肾功能检查。
(4)术前,受术者须禁食固体食物(包括牛奶)6小时、禁饮清凉饮料4小时。
(5)术前受术者排空膀胱。

术后注意事项:
(1)术后24小时内不能骑车、驾驶机动车辆或从事高空作业;
(2)术后休息2;
(3)术后1个月禁性生活、盆浴;
(4)术后要避孕;
(5)术后阴道出血量多、腹痛、发热,随时就诊;
(6)术后14天仍有阴道流血应进一步治疗;
(7)术后1个月月经后复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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