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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药物如何储藏,听听药师对你说

作者:梁基南主管药师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11日 点击数:
摘要:

随着大众保健意识的提高,许多人家中都会长期存放一些常用药品。当身体不适需要用药的时候,很多人都会首先看药名,适应症,觉得适合自己的病症后,再看一下药品的有效期,如果药品在有效期内,就会放心的服用。但很少有人会留意药物的“贮藏”说明。

药师提醒您,这样您可就草率了!

因为药品贮藏不当可直接影响药品的质量,药品还没到有效期就已经变质,甚至产生有毒物质。所以药品的有效期≠药品的使用期。

如此看来,药品的储存不容忽视! 

让我们来关注一下药物的储存吧?

影响药物稳定性的因素包括:温度、湿度和光线等。每种药品的保存要求都不一样,具体如何保存?正确的做法是按照药品说明书上【贮藏】一项的要求储存。但大多厂家药物的【贮藏】条件都会用专用术语描术,如:”密闭与密封“”、“避光与遮光“等,它们有什么区别呢?应该如何理解呢?

来来来,听我们一一道来:

1.密闭与密封 密闭是指将药品容器密闭,防止尘土和异物进入;而密封则是将药品容器密封,防止药品风化、吸潮或挥发。

2.避光与遮光 避光是指药品避开阳光直射;遮光则是指药品存放在不透光容器内。

3.药品的存储温度 常温是指环境温度为10~30℃;阴凉处是指不超过20℃;凉暗处是指避光且温度不超过20℃;冷藏是指放置在2℃~8℃的“冷藏室”,而冷冻则是指放置在“零下X度”。对于那些没有明确说明储存温度的药物,可将其放置在阴凉处即可,并且保持储存环境的温度应控制在35%~75%。

药品未开封,并且做到正确的“贮藏”药品,保存期可至药品包装标示的有效期;然而一旦开封,有效期会因为贮藏条件的变化而发生相应的变化。一般情况下,瓶装药开封后在药瓶内保存不超过原效期内6个月,其中硝酸甘油片保存不超过8周并注意避光及密封性;口服溶液、混悬剂、乳剂在瓶口及瓶盖未受污染的情况下,室内常温可保存1个月。从医院中取到分装在小纸袋中的药物,一般是3~7天的用量,若病好了药还没用完,应尽快处理掉,不应再保存至日后使用。胰岛素未开始使用之前一般需放置于冰箱中“冷藏”,开始使用后,则可以放置阴凉处,避免高温和阳光直射,且须在4周内用完;若天气炎热,室温过高,也可以放置于冰箱中冷藏,但使用前需从冰箱中取出,置于室温下预热30分钟左右,以免剂量标定不准确和减少对皮下组织的刺激产生疼痛感。

我们还应当学会辨别变质的药品。通常我们可以通过观察药品的外观以及气味等来判断药品是否变质。1.片剂:凡变色、发霉、有臭味,药片松散或变形,表面出现斑点或出现结晶,糖衣片发生粘连或出现较多斑点者,不可再用;2.丸剂:出现发霉、变形、变色有臭味者已变质;3.散剂:出现受潮、结块、溶化、发霉不可再用;4.胶囊:发霉、变软或碎裂者,不可用;5.内服药水:出现发霉、变色、有絮状物或沉淀物等说明已变质。6.眼药水:变色和色度异常、发浑、有沉淀物等,不可再用;7.眼药膏:出现颗粒、有败油臭味或出现液状物等,不可再用。

 最后,药品一旦过过期或变质应该如何处理呢?最好的办法就是将过期或变质的药品交回医院药房或药店进行集中处理,以免污染环境,尤其是一些特殊药品,如抗生素、抗肿瘤药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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