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门诊看病需亮身份证

 

 

 

 

  医院提醒,参保人看病时要带上社保卡或者身份证,以方便核对身份。(记者:徐宁 摄像:黄文藻 实习生:钟卓茵)

 


(转自:佛山电视台南海分台)

  近日有医院反映,有市民欺骗或冒名顶替享受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种做法不但违反医疗保险的规定,也是对自身健康不负责的一种表现。

  没有办理门诊医保的陈小姐患感冒到医院求诊,为了省钱,她使用了她妈妈的医保卡看病。在结算费用的时候,细心的工作人员发现了陈小姐冒名顶替的行为。

  工作人员:“小姐请问你多少岁?(答:22岁。)但是你的资料显示是50岁,这张卡是不是你的?(答:这张卡是我妈妈的。)”

  医院方面资料显示,像陈小姐这样冒名顶替享受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情况时有出现,对此,南海社保部门表示,目前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已经下放到每间定点医院,医院应加强核对参保人的身份。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南海分局医疗保险科科长谭寅生:“我们社保部门在年终考核时要求每间医院一定要定门诊制度,人、证、卡一定要核对清楚,看病时须出示社保卡,没有的要出示身份证。”

  医院方面认为,欺骗或冒名顶替享受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但违反医疗保险的规定,也是对自身健康不负责的一种表现。

  南海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关紫云:“如果用了其他人的卡,我们的历史资料就会反应不出来,那么会造成用药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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