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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我院2024年上半年佛山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关于公布我院2024年上半年佛山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作者:教学管理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2日 点击数:
摘要:

 

根据《佛山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2024年上半年佛山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附件1),现将我院获批的2024年上半年佛山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予以公布(附件2),可在佛山市CME项目申报系统(http://fscme.wsglw.net)中查询。

一、各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广东省以及佛山市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教学质量,并作好项目的管理工作,具体流程请参考内网《举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流程指引》和《佛山市南海区人民医院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二、各项目负责人需在项目举办前2周将办班通知、日程安排等报送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专用电子邮箱(邮箱地址:luozc@wjj.foshan.gov.cn,邮件主题请统一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举办日期”命名)备案。逾期不能补办。

三、所有项目原则上应于2024年6月30日前举办完毕。

四、如确实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举办,要于原计划举办日期前3周向教学管理科提交变更举办日期的书面申请(附件3格式)。未按规定办理延期的逾期举办项目,不予补办延期手续,已刷学分不予承认。

五、项目授课老师包含区外人员的,各主办科室在举办前3周应严格按照意识形态审查有关要求(附件4)向宣传科递交意识形态审批表。

六、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扫描二维码填写“效果调查表”。参加评价人员需非主办方的人员,主办方科室人员评分不能纳入评分。评价表需注明参会学员来自哪个医院、评价分值。需填报真实的参会人数,来源区域,照片需体现真实参会人数。

七、为加大宣传力度,扩大举办项目的知晓率,继教项目需在举办结束后2天内完成一份通讯稿,举办科室经宣传科审批后在科室院外网子网页、公众号上发布。

八、项目举办后7天内,将举办情况备案资料(附件5格式),包括封面、会议通知、议程、签到表、现场照片3-5张、课件打印稿、考试试题、满意度调查问卷、经费使用材(资金支出审批表、记账凭证、支付凭证、发票)等,扫描打包压缩后,文件夹以“类型-项目名称-举办时间-备案材料”命名,如“市级-呼吸系统疾病诊疗新进展-51415-备案材料,通过OA发送至教学管理科汪莹莹,同时将备案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交教学管理科。

九、根据《佛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议和培训等公务活动管理的通知》(佛财行〔2023〕57号)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继续教育项目举办管理,“优先选用单位内部会议室等自有场所,原则上不得在酒店举办”。

十、加强项目组织管理。落实“谁举办,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如发现无故不举办,虚报、谎报、瞒报举办信息(人数、授课教师情况等),多个项目(含各级各类别项目)同时空举办等违规行为,将对项目负责人予以限报至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

1.佛山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2024年上半年佛山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2.我院2024年上半年佛山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表

3.关于调整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时间的申请

4.活动申报、审批备案流程

5.备案资料模板

 

 

教学管理科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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